购房者在使用所购商品房后3个月内,到房屋产权监理所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登记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购房者的身份证和私章;
2、鉴证过的购房合同;
3、由开发商出具的购买商品房办理产权证明书、购房发票、红线图、位置图 (蓝图)、平面图(蓝图); 登记完毕领取收件收据。
受理登记15个工作日后,到房屋产权所交齐登记费、鉴证费等有关费用;
房屋所有人凭身份证、私章、收件收据和收款票据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应缴税费:房证印花税:5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