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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计划生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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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计划生育假

生育假包括产假和计划生育假。其实,计划生育假是指男性或者女性在实施计划生育期间,所享受正常的带薪休假。生育假不单指产假,而包含产假在内的还有其他女职工享有的假期,比如:结扎、放环手术后等。接下来,我们来具体了解下2017年计划生育假规定有哪些呢?

2017年计划生育假

目前为止,2017年生育假最新规定还未出台,仍以2016年最新规定为准,若有更新变化,则根据新规定更正内容。根据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有关规定,2016年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更改变化如下:

1、取消晚婚晚育假期。凡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休婚假3天。

2、宫内放节育环:自手术之日起休假3天,7日内不得安排重体力活。

3、取节育环:休息1天。

4、计划生育人流及引产: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虽然各省份的标准都不同,但大多数省份除了国家规定的98天之外,延长产假60天,还明确规定配偶的陪产假。

2017年二胎生育假规定

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单胎顺产为98天,难产或多胞胎各相应增加15天。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两孩”政策正式落地后,晚婚晚育假均已取消。2016年产假比2015年增加了,但各个省份的标准都不同,大多在国家规定的98天之外,延长产假60天。若男女方合计,不管一孩二孩,夫妻一共至少休假178天。

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如果本人工资标准高于社会保险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仍应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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